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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8-12-06 15:11:55
信息来源: 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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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4日,通州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各界关注。发布会上,通州法院副院长喻峰新介绍了通州法院“拒执罪”案件审理情况以及2016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

【全文实录】

主持人(王端炜 通州法院政治处副主任):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今天是“12·4国家宪法日”。刚刚我们旁听了一起“拒执罪”案件的宣判。现在,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记者通报我院该起“拒执罪”案件的情况以及我院今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以“12·4国家宪法日”的来临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执行案件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味,彻底打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国网、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通州日报、通州电视台等,我首先代表通州法院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我院党组党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喻峰新,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李振男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下面,请喻院长通报我院刚刚审理的这起“拒执罪”案件的情况以及我院今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大家欢迎!

喻峰新(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长期以来,一些被执行人缺乏履行法院判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隐匿、转移财产,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配合、不协助,干预执行、刁难执行,严重阻碍了生效判决、裁定的顺利执行。对拒执罪的打击是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是人民法院提升执行震慑力的一把利剑,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促进了诚信社会的建立。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我院“拒执罪”案件审理情况以及2016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

一、“拒执罪”案件情况

拒执罪是《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广义的拒执类犯罪还包括刑法第314条所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此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拒执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打击拒执犯罪”的专项行动,共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转移财产、擅自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等行为向有关部门移送拒执罪线索3件,今天判决案件1件。

此次发布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拒执行为的打击和严惩,表明了我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捍卫司法权威,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

“基本解决执行难”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也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执行工作关系群众权益保障、关系国家法律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执行难”问题长期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6年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至今,共受理执行案件13912件(含旧存762),共结案12794件,未结案件1118件,结案率93.26%,执行到位金额16.13亿元。对5715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839例,限制出境246人次。在强制执行措施方面,拘留被执行人500人次(2018年拘留240人次)。截止目前,第三方评估验收的十三项质效指标我院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三个90%、一个80%”四个核心指标均已达到90%以上。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总攻决胜阶段,到了决战决胜的最后关键时期。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阶段动员部署会精神,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全力以赴打好总攻收官战,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主持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的参与!

(责任编辑:瞿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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