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0日我委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86028926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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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63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零部件项目 |
通高新管环审〔2025〕18号 |
2025.04.09 |
2 |
双层共挤TPU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通高新管环审〔2025〕19号 |
2025.04.10 |
3 |
加热炉技改项目 |
通高新管环审〔2025〕20号 |
2025.04.10 |
注:批文见附件。
- 通高新管环审〔2025〕20号 加热炉技改项目批复.pdf
- 通高新管环审〔2025〕19号 双层共挤TPU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批复.pdf
- 1 通高新管环审〔2025〕18号-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零部件项目批复_00.pdf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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