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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5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08 15:08:12
信息来源: 南通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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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30日我委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86028926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994629318@qq.com

邮编:2263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真空部件先进制造项目

通高新管环审〔2025〕24号

2025.04.30

注:批文见附件。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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