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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8 15:29:40
信息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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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餐饮油烟检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18万元/年,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

3.最高限价:餐饮油烟排放油烟浓度检测最高限价为1100元/次(人民币),餐饮油烟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检测最高限价为110元/次(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采购,投标单位中标数量只能为一个标段,最低报价单位为一标段中标人,次低报价单位为二标段中标人)。

6.项目实施地点:一标段:金新街道、川姜镇、二甲镇、先锋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 、东社镇;二标段:金沙街道、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刘桥镇、平潮镇、五接镇。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8.工期(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注:本次项目为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在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现场勘探: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 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1)投标人需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区域,即环境类检测独立实验室;

2)投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需通过CMA认证;

3)投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要求规范完整;

4)投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建立在检测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完成;

5)投标人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有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日。

2)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69409328@qq.com。

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11日14 时00分。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北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阳路19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81371551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

联系人:张女士、吴先生

电 话:13862488527、15962903775

(责任编辑: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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