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菊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家纺产业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红娟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兴仁人民法庭副庭长;
彭祥龙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朱洪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家纺产业园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菊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克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家纺产业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红娟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平潮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责任编辑:瞿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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