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袁春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波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凤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通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谢菲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