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26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课程,举办“江海法治行”巡回宣讲,开设“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通州”专题培训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宣讲进基层、进机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与新发展。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印发《通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4张清单,新增区属国企主要负责人3张清单,通过“一人一清单”,推动履职尽责精细化。坚持“应述尽述”,落实年终书面述法全覆盖,依托区委依治委会议开展现场述法,提高述法工作实效。深化法治领域创新实践。坚持将法治创新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印发《通州区培育法治建设创新实践项目实施方案》,征集年度实施项目29个,动态管理法治改革创新项目储备库,积极向上推介法治通州好做法。区法院规范“涉诉双免保”机制运行,为涉诉优质企业减负增信,入选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项优秀案例,获评全市政法工作十大创新成果。刘桥、川姜2个案例获评全市“法治体检·益企有方”优秀典型案例。

(二)健全治理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在金融管理体制、数据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三农”工作体制、老龄工作体制等方面对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进行调整优化,更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编制资源统筹力度,将编制资源向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管理任务较重的镇(街道)倾斜。开展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持续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动态调整通州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新增23项,调整6项,取消2项,合计94项。深化落实“一件事”改革,新增落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等7项改革事项,实施《2024年通州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清单》81项。推进“一件事”全程网办,国务院部署的第一批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已全部上线运行,线上办成“一件事”11万余件。科学设置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受理窗口,编写《“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指南》。推行企业迁移“一地一次办”,办理企业迁移“一地一次办”登记2174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通州区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万事好通、周到有解”3.0版)》,统筹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企暖花开法治行”等活动,创新打造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驻企工作站、恒科“一站五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三合口“新通州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创和集科技园区“开办企业驿站”等。印发《南通市通州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会审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抽查清理行动3次。依法稳妥预防处突。健全文化旅游突发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有影响火灾事故等应急预案,更新6个区级专项预案,开展现代化救援紧急拉动暨实战化演训、粉尘涉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演练等。印发《通州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实施方案》《通州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机制》《通州区灾害天气临灾防范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工业企业突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冬季攻势”“高地联动”、夜间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风险隐患监管治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府运转规范有序。强化制度决策保障。认真学习贯彻《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定《通州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成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制发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80件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开展法制审核。对涉及省委托市用地审批的征地项目,完成15个批次用地合法性前置审核。强化法制审查力量。常态化落实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深度参与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汇编合法性审查工作手册,编制合法性审查流程图,推动提升基层审查能力。深化法律服务“聘用制”驻点工作,聘用6名法律助理派驻镇街,辅助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协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出台《关于建立通州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分布不平衡问题。

(四)厚植为民理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执法队伍培训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托“南通州执法e掌通”平台做好年度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监督人员线上培训和考试,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积极参加南通市首届“青苗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岗位执法能力竞赛,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获团体一等奖,市监局平潮分局稽查股获团体二等奖,2名执法人员分别获个人二、三等奖。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除中央明确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7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外,不再保留其他行政执法队伍。撤并整合劳动保障监察、自然资源、财政稽查、水政监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等5支执法队伍,精简编制37名。在镇级层面,整合城市管理、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人员力量,统筹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落实派驻人员属地化管理,依托“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有效指挥调度区级部门派驻在基层的执法力量。探索实施综合集成监管。印发《通州区推进“邀约式”指导服务、“合并联合式”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发全区综合集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制定“合并联合式”行政检查场景清单,指导多部门开展“最多查一次”“合并式”联合执法检查、“邀约式”体检等,有效降低涉企检查频次。

(五)深化诉源治理,多元调处彰显公平正义。强化行政复议职能发挥。做好新旧《行政复议法》衔接工作,推行“简案快办”,对信息公开类、投诉举报类等案件落实简易程序受理,提升办理质效。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实行依法行政提示函制度,将事后纠错前移至事前规范。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1件,是去年同期的1.81倍;复议纠错27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4份;复议后诉讼案件19件,无一件败诉,复议决定被诉率全市最低。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成立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立争议案件案前自纠、案后跟踪制度,诉前调解诉讼案件8件,诉前调解案件数量全市最高。畅通府院常态化沟通渠道,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府院联席,进行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同堂培训,针对案件高发领域组织业务培训,全力压降行政败诉。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发挥“一站式”平台作用,完善“一综多专”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整合多部门统一入驻、集中办公、机制对接,实现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强化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涉侨纠纷调委会。全面深化医疗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成效,建立多元一体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4年全区共受理矛盾纠纷17458起,调处成功17149起,调处成功率98.2%。

(六)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健全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加强全方位、多层级执法监督岗位练兵,举办行政执法监督专题培训班,开展执法监督知识考试。指导督促司法所规范化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00余本,逐案提出问题建议,形成评查意见40余条,有效提升基层执法监督队伍能力水平。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出台《通州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协同合作机制的办法(试行)》,探索制定12345数据分析预警标准,全面捕捉执法类事项信息,精准检索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编制《行政执法类工单培训手册》,开展接线员专题培训,提升执法类工单受理、办结效率。聚焦12345热线不满意工单集中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120余本,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7份。凝聚多维监督合力。推行“财政审计+”模式,统筹实施惠民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审计专题,全年共计完成工程投资审计项目400个,节约财政资金1.5亿元。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提升年”活动,做好政府投资基金监管工作,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统筹。将法治建设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审阅法治建设双月简报,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优化指标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筑牢法治思维。紧盯“关键少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结合“菜单式”选学、专题教育等活动,全年集中学法12次。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书面审阅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报告,组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旁听法院庭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对行政执法、人民陪审、专职调解等法治工作队伍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库,保障决策事项顺利实施。开展“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推行法治观察点和法治观察员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督察,推动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注重加强法治领域调查研究,推动政府部门围绕法治营商环境、基层法治建设、重点领域行政诉讼情况及建议等形成一批优质调研报告,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供指引。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转化还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还需提升;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还需加强,部分单位能够从事法制审核、行政调解等工作的专业型、复合型法治人才还有缺口;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均衡,部分领域行政诉讼败诉数和败诉率与先进地区相比依然偏高。

四、2025年度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探索法治督察与司法监督联动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质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做好精准服务指导,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出更多高质量全程网办、“免证办”应用场景。依托大数据逐步实现全流程网上申报、电子印章网上发证等功能,打造项目建设全周期审批服务新体系。

三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决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南通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引》,建立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镇(街道)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能力,推动“应审尽审、快审优审”。

四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探索科学有效的综合集成监管模式,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治理难题。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贯彻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行为自我纠错、行政诉讼全过程跟踪等措施,进一步发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作用,持续压降行政败诉。

五是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标准打造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运作框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运行管理,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实质办理、调解优先,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