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lqz/2021-00356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刘桥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加强通州区内政务(含涉政务信息类)公众号规范运营工作的通知 |
各镇(区、园、街道)党委(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院社党委(党组),区各群众团体,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区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指示要求,结合十二届市委第十轮专项巡察反馈的村级政务公众号低效运行的问题,现对进一步规范区内政务(含涉政务信息类)公众号运营提出以下要求:
1.提高认识。政务(含涉政务信息类)公众号是党委政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是连接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强梁。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政务(含涉政务信息类)公众号的日常更新维护和内容审核工作,避免发生错误,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
2.自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开设的政务公众号,尤其是各镇、街道要对所属各村居开设的涉政务信息类公众号进行逐一排查:一是检查公众号信息内容更新情况,对于内容不能及时更新、关注度低的公众号予以关停和注销;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对照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要求,对确需保留的公众号要严格执行稿件审核制度,严防发生任何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问题;三是切实履行好“把关人”职责,少数将公众号外包给其他单位进行运营的,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公众号内容的审核把关,防止因外包单位政治素养不够而发生低级错误。
3. 落实责任。没有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再新开设政务(含涉政务信息类)公众号,如确有必要开设,需向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申请报备后方可开通。
请各镇、街道将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党政平台报区委宣传部互联网新闻中心 凌澜。联系电话:86028722。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宣传部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网信办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