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cjz/2024-00172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家纺城(川姜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川姜镇农村集体“三资” 清查利用专项监督方案》的通知 |
各部门、各村(居):
现将《川姜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专项监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川姜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
专项监督方案
为纵深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在集中整治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省《关于在集中整治中开展惠民资金、镇村工程建设、“校园餐”管理、医疗机构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4+1”项目化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决定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以压实责任为牵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农村集体“三资”“查清楚、管起来、利用好”目标,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抽调纪委、财政、审计、建设、司法、农经、公共资源等部门的精干力量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监督工作组,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及时汇总、发现问题,督促指导。
三、宣传发动
各村(居)要组织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的相关政策、文件,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党员会议进行宣传,充分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利用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工作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全面清查
1、资金管理方面。各村(居)和镇农业农村局、相关开户行核查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重点核查有没有坐收坐支、小金库、账外账、多头开户、公款私存、虚假列支、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收益分配不规范、“双印鉴”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资产资源管理方面。重点核查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或流失等问题。监督纠治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资源,擅自发包、出租、售卖、租金无增长机制。租金长期拖欠、应收未收,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合同租期过长,超期发包、低价发包,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以及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
3、工程建设方面。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等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侵占、优亲厚友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问题。监督纠治决策审批中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搞形象工程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招标采购中应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村级工程项目未进入公开交易平台等问题;建设监管方面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或出借资质、随意变更规划设计、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质量低劣,竣工验收流于形式等;在资金管理中虚报或增加工程量套取资金、无合法合规依据付款、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在项目建设中失职渎职、贪污侵占、收受贿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责任作风问题。
4、其他方面。严肃查处超范围用工、虚列用工、高价用工、不按规定派工和报支;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资兴办企业,决策程序不合规或造成损失,及其他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中的问题。
五、监督方式
坚持镇、村联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走访座谈,审查调查等方式,聚焦群众矛盾集中、资金资源密集、班子软弱涣散等情况,重点围绕责任、作风、腐败等问题加强专项监督。
六、工作步骤
从2024年7月起至12月止,分组织发动、执纪问责、促改促治三个阶段进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相关阶段可同步进行。
(一) 组织发动阶段(2024年7-8月)
1、健全监督组织。镇纪委监委组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专项工作监督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在各阶段工作中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
2、推动排查问题。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排查起底村集体“三资”底数,对各村(居)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突出问题开展督查,重点围绕“三资”底数摸排、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财务会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问题,单独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
3、部门沟通协作。镇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分工不分家,通力合作,对工程建设、资源发包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监督和参与,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二) 执纪问责阶段(2024年9月至11月)
对本次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门的线索清单。对于群众反映集中、涉及金额较大、与问题资产存在关联的问题线索,要重点研判处置。对指向明确的快查快结,严肃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糊涂官管糊涂账”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管理混乱,资产资源出售、租赁、承包、投资、抵押等资产运营过程中贪污侵占、以权谋私、挥霍浪费,低估、贱卖、隐匿、转移、私分严重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
(三) 促改促治阶段(2024年10月至12月)
对本次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居)要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综合分析、剖析集体“三资”清查利用中的典型问题,推动责任主体分类施治。针对普遍发生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督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跟进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合同等经济业务的信息化支撑,督促用好大数据筛查比对、精准发现问题,预警风险。
(四) 注重常态长效
结合“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嵌入式”“全流程”监督工作机制。借鉴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监督试点成功做法,建立完善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应用场景的监督体系,强化信息化监管,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颗粒归仓”,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川姜新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
川姜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
监督工作组名单
组 长:龚志军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陆迎辉 副镇长
李泽民 副镇长
戴晓晨 副镇长
李小辉 副镇长
季 鹏 副镇长
邢徐军 纪委书记
组 员:陈忠娣 纪委副书记
张伯红 财政局局长
袁 珍 审计负责人
张 祥 司法所所长
卞天享 建设局局长
姜 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蔡洪祥 农经负责人
王馨婷 团委副书记
附件2: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利用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组,成员由在编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监委会成员组成,分工明确。村党总支书记书记负总责,并且要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实施方案。
二、对集体资金开展自查。主要核对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余额,将定期存款汇总表和存折复印件交农经部门存档。
三、对集体资产、资源开展自查。提供集体资产、资源台账资料及合同复印件及公示照片。对闲置、未上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租金未及时收取、无偿占用的资产进行情况说明,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四、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对应收、应付、专项应付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逐户核实,复印原始凭证。能够清收的予以清收,不能清收的说明原因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五、建立工程建设台账。对2021年以来的村级工程开展回头看,对照工程建设的要求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低劣、拆分工程、套取资金、违规支付工程款等行为,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六、对2021年以来的村级务工进行分类汇总,重点检查有没有超范围用工、虚列用工、高价用工等行为,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七、在此基础上,各村要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村(居)基本情况,自查的过程,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工程建设、往来款项、村级务工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