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09: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政策修订背景及意义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曾连续多年作为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推进。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需要,能有效改善农村河道尤其是农田灌溉排涝条件;是区污染防治攻坚的考核内容之一,有利于水生态保护恢复;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能促进农村水环境面貌改善。

二、实施主要工程量

计划疏浚三级河道3条(段)5.82公里、土方3.95万方,四级河道42条(段)44.78公里、土方30.85万方,农村沟塘162处、土方33.43万方,清淤总土方68.23万方。

三、主要内容说明

《通州区2024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细化建设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各责任主体,围绕建设要求、建设程序、工程监督、工程验收、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主要内容有:

1. 责任主体:各镇(街道)是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责任主体;区水利局是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区财政局执行专项资金预算。

2. 建设要求:河床复标,河道畅通,河面清洁,长效管理。文件同时明确时序进度要求。

3. 建设程序: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廉政共建制。

4. 工程监督:区水利局成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督查小组,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质量监督检查。

5. 工程验收:镇(街道)组织自验;在镇(街道)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区级验收。区级验收分两个阶段:河道测量阶段,委托资质单位对各河道逐条测量,测量结果作为结算及下一阶段验收的依据;综合验收阶段,按照通州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验收评分表打分,验收情况作为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

6. 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按完成疏浚土方量定额补助,三级河道6.0元/立方米、四级河道5.5元/立方米、沟塘5.0元/立方米,补助标准总体较往年提高1.0元/立方米。分两个年度安排预算,开工支付计划补助的40%,余款待区级验收通过后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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