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路168号;
建设单位:南通深南电路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深南电路有限公司拟投资185747万元于现有厂区进行扩建,新建N10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自动开料机、激光钻机、蚀刻机、电镀线等生产设备,建设下一代智慧移动终端、AI视觉及空间计算模块用印制电路板投资项目。本项目新增职工800人,年生产36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8760小时。项目总投资185747万元,环保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6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开料、磨边、冲孔、裁切、钻孔、成型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合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颗粒物排气筒排放;图形电镀线(含除油、微蚀、酸洗、镀铜、镀锡、退镀)和去膜(含酸洗)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1-2#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1、FQN10-2排气筒排放;图形前处理(含除油、微蚀、酸洗)和闪蚀(含减铜、酸洗)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3-4#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3、FQN10-4排气筒排放;图形前处理(含蚀刻、去膜、酸洗)和闪蚀(含蚀刻)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5-6#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5、FQN10-6排气筒排放;棕化(含酸洗、碱洗、棕化)、陶瓷刷板(含酸洗)、防焊(含除油、酸洗)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7-8#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7、FQN10-8排气筒排放;成型及成品清洗(含酸洗)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9#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9排气筒排放;化金产生的含氰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10#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10排气筒排放;化学镍金线、化钯、化金去膜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11#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11排气筒排放;棕化(含减铜、酸洗)、黑影线(含微蚀、抗氧化)、去棕化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12#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12排气筒排放;水平沉铜线、水平孔化线、水平电镀线、全板电镀线、填孔电镀线、三合一水平沉铜闪镀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13-15#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13、FQN10-14、FQN10-15排气筒排放;黑影线、水平沉铜线、水平孔化线、三合一水平沉铜闪镀线、去膜、化镍产生的碱性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1-2#二级酸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16、FQN10-17排气筒排放;熔合、压合、各油墨固化、网版清洗等有机废气由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1-2#水雾清洗机+卧式洗涤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炉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0-18、FQN10-19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直接通过27米高FQN10-锅炉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池体加盖负压收集,经现有二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7米高FQN13-1排气筒排放;中央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由管道收集,经现有二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FQN11-1排气筒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硝酸雾)、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的50%,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碱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导热油炉产生的颗粒物(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乐二号横河;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通甲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废水排放执行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纯水制备浓水部分作为废气治理补充水,剩余部分进入一般清洗废水处理系统;一般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一般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工艺:前处理沉淀+SUF膜/SUF系统+BWRO)处理后部分作为纯水制备补充水,剩余部分汇入总排口;综合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废气治理废水(不含氰)、冷却系统排水、蒸汽冷凝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工艺:前处理沉淀+SUF膜+BWRO)处理后部分作为纯水制备补充水,剩余部分汇入总排口;有机废水经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工艺:絮凝沉淀+A2O)处理后汇入总排口;脱影显影废水经脱膜显影废水处理系统(工艺:酸化+混凝沉淀+高级氧化+絮凝沉淀)预处理、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工艺:FET+化学沉淀+树脂吸附)预处理、含氰废水经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工艺:一级破氰+二级破氰)预处理后与络合废水合并进入络合废水处理系统(工艺:物化调匀预处理+破络+絮凝沉淀),处理后汇入总排口;上述汇入总排口的废水一并接管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金乐二号横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
回用水执行企业自制回用标准;车间排放口中总镍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生产废水总排口中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总镍执行南通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标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甲醛、总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总锡参照执行上海地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中B等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空压机、冷却塔及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废铜箔、废PP板、废基板、废胶带、铝片、木浆板、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纸、废木料、废PI膜、CVL膜、废金刚砂、废钻针、废过滤材料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酸性蚀刻废液、镀锡废液、退镀废液、含镍废液、废滤网及滤芯、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废树脂、含氰废物、沾有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含铜污泥、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沾有油墨的废抹布及手套、废线路板及边角料、废干膜及膜渣、废油墨、收集尘、废导热油及包装桶、实验室危废和在线监测仪产生的废酸、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灯管、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并新增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甲类库、各生产车间、储罐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依托现有并新增一般防渗区,包括原料成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926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