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233/2024-01424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通政发〔202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关于给予灭火救援有功单位及个人予以记功的决定 |
索引号: | 014236233/2024-01424 |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通州区人民政府 | ||||
文号: | 通政发〔202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区政府关于给予灭火救援有功单位及个人予以记功的决定 |
区政府关于给予灭火救援有功单位及个人予以记功的决定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2023年,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2037起,出动队伍2272队次,出动消防车3806辆次,消防救援人员1.89万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88人,抢救财产价值约6800万元,保护财产价值约2.3亿元。消防救援人员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守护在人民最需要的第一线,特别是在2023年4月24日石港镇龙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7月11日南通高新区正场一油罐车泄漏事故、8月25日沈海高速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中的消防救援人员不畏生死、勇降火魔,避免了建筑物倒塌、油罐车爆炸、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以及重大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发生,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区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1次,对王家雄、王栋、杨斯达、陈啸虎、邵宇杰、吴文磊六名消防救援人员记个人三等功1次。希望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立新功。全区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消防救援人员不畏艰险、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争创一流,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通州新实践再上新台阶。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