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通州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试行)》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 2025年05月18日

  • 征集单位: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通州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保障电网安全、持久、稳定运行,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电力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我委拟定了《通州区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见附件)。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 898688567@qq.com

联系人:刘建广  联系电话:(0513)86548920

通州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征求意见反馈单.docx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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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稿说明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保障电网安全、持久、稳定运行,不断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用电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电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通州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要求,促进各方明责知责、依法履责,以构建统一领导、依法监管和责任明确的电力设施保护体系。

二、《办法》主要内容

全文共七章三十八条,分为总则、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电力设施保护监管、电力建设规划保护、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故处置、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5条。

本章主要说明了办法制定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专班构成、职责及工作机制。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共6条。

本章详细说明了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同时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共9条。

本章规定了我区境内凡临近电力线路设备的基建项目及桥梁道路、市政绿化等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安全施工审批制度。明确了电力设施周边保护通道的范围,以及各类通道隐患处置原则。

第四章电力建设规划保护,共6条。

本章提出要加强电力用地的规划控制,预留和保护好电力建设用地和通道。

第五章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共3条。

本章要求供电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明确了宣传重点内容、重点对象。

第六章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故处置,共7条。

本章明确了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故的界定、调查处置流程、相应费用补偿标准及归档要求。

第七章附则,共2条。

本章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并明确了办法施行时间。